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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Huaye Plastics Machinery(3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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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业(301616) - 4-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1 12:46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华业塑料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在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最多 ...
浙江华业(301616) - 2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1 12:46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公司 ...
浙江华业(301616) - 15-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2025-08-11 12:46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浙江华业塑料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 其审计》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 1 页 共 4 页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公司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方式将 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五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 ...
浙江华业(301616) - 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2:46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并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 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 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过半数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 员代履行职务,若不能形成推举的意见,则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及时向 公司董事会报告,由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代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 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由 ...
浙江华业(301616) - 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2:46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 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 细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 士。职工代表董事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 ...
浙江华业(301616) - 22-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11 12:46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及自媒体(以下合称"媒体")对公司进行 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舆情信息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 ...
浙江华业(301616) - 1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1 12:46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关联交易 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 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联人 违规提供担保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
浙江华业(301616) - 21-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08-11 12:46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以下简 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 适用本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 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公司 ...
浙江华业(301616) - 15-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2025-08-11 12:46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浙江华业塑料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 其审计》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 金管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 度执行。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 ...
浙江华业(301616) - 23-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1 12:46
股东大会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 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 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对其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内审部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独立开展 审计工作,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或者个人 干涉。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 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