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otou INST Magnetic New Materials(30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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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在互动平台回复称,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小米的手机、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以及新能源汽车搭载的电子配件等。
news flash· 2025-07-03 00:59
Group 1 - The company's products are primarily used in Xiaomi's smartphones, tablets, smart wearable devices, and electronic components in new energy vehicles [1]
英思特: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0 11:16
Meeting Announcement - The company will hold its secon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for 2025 on July 4, 2025, combining on-site and online voting methods [1][2] - The on-site meeting will take place from 14:30 to 16:00, while online voting will be available from 9:15 to 15:00 on the same day [1][2] Voting Procedures - Shareholders can participate in the meeting either in person or by authorizing a proxy to attend [2][4] - Voting can be conducted through the Shenzhen Stock Exchange trading system or the internet voting system [2][4] - Each voting right can only be exercised through one method, either on-site or online, to avoid duplicate voting [2][3] Agenda Items - The meeting will discuss several proposals, including the election of non-independent and independent directors for the fourth board of directors [2][3] - Proposals also include changes to the business scope and amendments to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3][10] - Specific proposals require different voting thresholds, with some needing a two-thirds majority and others requiring a simple majority [3][10] Registration Details - Both legal and natural person shareholders must register to attend the meeting, providing necessary identification and documentation [4][5] - Shareholders unable to attend in person can register via mail or fax, ensuring their registration is received before the deadline [4][5] Voting Process Instructions - Detailed instructions for participating in online voting are provided, including the need for identity verification [6][8] - Shareholders must adhere to the voting limits based on their shareholdings and the number of candidates [7][10]
英思特(301622) - 关于投资建设稀土永磁材料一体化应用项目的公告
2025-06-18 11:45
关于投资建设稀土永磁材料一体化应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622 证券简称:英思特 公告编号:2025-042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稀土永 磁材料一体化应用项目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 投资后续相关事宜,并签署与本次投资相关的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扩大优势产品产能,提升公司综合 实力,公司及/或拟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在包 头市投资建设稀土永磁材料一体化应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投资总 额预计 6.5 亿元人民币(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项目投资协议不 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英思特(3016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2025-06-18 10:01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 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包 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 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投资者关系活动的主要形式为 公司网站、电话咨询、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一对一沟通、现场参 观、股 ...
英思特(301622) -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18 10:01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融资和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 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 资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技改和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 融资、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平等、互利、自 愿、诚信原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 ...
英思特(3016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18 10:01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 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 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 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 ...
英思特(30162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8 10:0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审议《公司章程》规定的应由股东会批准的担保事项; 1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8 10:01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 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 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 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 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是根据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
英思特(3016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18 10: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下称"《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包头市英思特稀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参股公司发生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事项,原则上按照上市公司在该参股公司的 持股比例计算相关数据适用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参股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虽未达到本 制度规定的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英思特(30162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8 10: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包头市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市稀磁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 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