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

Search documents
晶华微: 晶华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25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并对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工作部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董事会 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 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
晶华微: 晶华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25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以及《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杭州晶华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 ...
高测股份: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暂缓和豁免事务,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 ...
高测股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7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 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 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 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 (三)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子公司的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 (五)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 ...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5)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失职,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公司在进行 上述处罚的同时董事会将视事件情节严重或提请股东会免除其职务。 第一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 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 会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如发生第一条中所述重大差错情形的,董事会应当落实有关责任人, 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该责任人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还应按照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逐项如实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 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公司内部人员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4)赔偿损失; 对提供需披露年报信息的外部人员,因提供信息滞后、遗漏、不准确、不真 实,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 ...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的工作程序,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促进公司 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当有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以及发生或即将发生 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简称"重大信 息")时,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 券交易场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 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 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 务的主体。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 ...
精工钢构: 精工钢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3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 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中豁免披露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 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暂缓、豁免事 ...
通宝能源: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6:13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 规定。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 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 实充分的证 ...
安通控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5: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以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会负责,并由董事会秘书组织 实施。 第三条 公司应当结合公司及行业和经营特点,严格贯彻执行并健全完善本 制度,加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管理,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 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 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一)董事会秘书 ...
安通控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11 15: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及《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本办法 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及其主要负 责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 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 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工作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