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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虹公司:华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2023-07-30 09:46
f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 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 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 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HUA HONG SEMICONDUCTOR LIMITED (香港中环夏悫道 12 号美国银行中心 2212 室)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联席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 广场(二期)北座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9 号 1-9 层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318 号东方国际金融 广场 2 号楼 24 层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 | | | --- | --- | --- | --- | | 发行股数 |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407,750,000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 | ...
中基健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2023-04-26 16:02
关于对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显示,新疆新粮艳阳天番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粮艳阳天"或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番茄制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大桶番茄酱和小包 装 番茄制品。此外,报告期内新粮艳阳天还从事番茄制品的贸易业务和代理服务。 2022 年,新粮艳阳天自产番茄制品业务收入 3,940.6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27.76%, 番茄制品贸易业务收入 10,205.5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71.89%,贸易业务收入中以 总额法确认收入占比 93.32%,以净额法确认收入占比 6.68%。 请你公司: (1)按业务模式,分季度说明新粮艳阳天报告期内主要业务的开展情况,包括 但不限于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等主要财务指标,并详细说明相关贸易 业务和代理服务的盈利模式; (2) 说明报告期内新粮艳阳天采用总额法和净额法确认收入的贸易业务内容、 金额,采用不同收入确认方法的依据及合理性; (3)说明标的公司贸易业务的销售路径,物流与资金流的匹配情况,相关客户 采购后的销售或使用情况、退换货情况,是否存在相关产品在各 ...
通达创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023-02-27 16:0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TONGDA SMART TECH (XIAMEN) CO., LTD.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的 各 部 分 内 容 。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同 时 刊 载 于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 ...
通达创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3-02-19 16:10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TONGDA SMART TECH (XIAMEN) CO., LTD. (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的 各 部 分 内 容 。 招 股 意 向 书 全 文 同 时 刊 载 于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 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