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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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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3 16:54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以及《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 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 ...
晨化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3 14:18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国金证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8 14:08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之法律意见书 致: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 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 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省)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现场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召 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 十 ...
学大教育: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10 12:57
二〇二五年六月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见证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
新华联: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09 12:13
关于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金宝大厦 11 层邮编:100005 电话(Tel):(86-10)66523388 传真(Fax):(86-10)66523399 网址(Website):www.junzejun.com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关于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公司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出如下声明: 书出具之日前(含当日)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相应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并且有关 ...
中国重工: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8 10:59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致: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 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 派律师对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 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 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 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 ...
全 聚 德: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20 13:2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致: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关于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全聚德 2024 年度股东会 嘉源·法律意见书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嘉源(2025)-04-33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 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 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 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 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 ...
德邦股份: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6 12:15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 关于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世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 务所。本所接受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 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 律法规")及《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就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 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 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查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 件。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