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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福建高速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7 09:34
三、审议通过《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保证分红政策的延续性,公司拟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644,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本次派 发红利总额为 329,328,000.00 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 考虑了公司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有利于 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长期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6 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 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 ...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7 09:34
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明确公司发展规划,健 全投资决策程序,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和重大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战略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部门承担 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战略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中应当包括一定比例的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 产生。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刘宁)
2024-04-17 09:3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刘宁,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 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 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 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 ...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7 09:34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影响而 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提高信 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之规定,结合《公 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应当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制度的规 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遵守信 ...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04-17 09:34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 2024-004 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 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817,783,051.20 元(母公司),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81,778,305.1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280,893,777.88 元,减去 2023 年公司实施分配的 2022 年普通股现金股利 411,660,000.00 元,截 止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05,238,523.96 元。 经董事会决议,为了保证分红政策 ...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17 09:3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福建 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 ...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7 09:34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资料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 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公 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规定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 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四条 公司应当制定年报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 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在年报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独立董事履行年报职责, 应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当由当事人签字。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 面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福建发展 ...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7 09:3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它 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 计师、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以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独立董事。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1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独立 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7 09:3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的人员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部门承担 提名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提名委员会 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2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 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 ...
福建高速:福建高速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报告
2024-04-17 09:34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要求,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3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李芸女士、许明先生、陈建华先 生、刘宁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2024 年 4 月 17 日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李芸女士、许明先生、陈建华先生、刘宁先生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 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专项报告 董事会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