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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5-12-03 09: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 露重大差错,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追究与处 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下属单位(含 事业部、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1 责 ...
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5-12-03 09: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超过部分(以 下简称"超募资金")的资金使用与管理,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 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1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 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 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 公司总裁(经理,下同)是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第一责 任人,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拟订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实施细 则,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募集资 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 措施避免管理人员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
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5-12-03 09: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 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任、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四) 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1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 动辞任、被解除职务、退休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 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 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的,自董 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 ...
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5-12-03 09: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四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严守保 密义务,并应严格遵循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配合做好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界定 第五条 内幕信息的认定标准: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5-12-03 09: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负责研究公司治理相关事 项,研究董事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指导、推进公司法 治建设工作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公司设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构成满足以下条件: (一) 由三至五名董事构成; (二)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三) 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主任委员(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 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提名委员会成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 每届委员会的委员人数由当届董事会换届当选后决定。 1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认为必要、半数以上委员提议或董事 长建议时,应当召开会议 ...
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5-12-03 09: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倡导理性投资,并在投资公众中建立 公司的诚信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 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 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的基础上开 ...
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待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2025-12-03 09: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待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 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 1 律、行 ...
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5-12-03 09: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是 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研究、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薪酬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公司设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的构成满足以下条件: (一) 由三至五名董事构成; (二)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三) 由独立董事成员担任主任委员(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 主持薪酬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薪酬委员会成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 每届委员会的委员人数由当届董事会换届当选后决定。 薪酬委员会委员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1 薪酬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薪酬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当采用 ...
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股东会议事规则》(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待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2025-12-03 09:46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 待报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议 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 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 1 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 ...
华润双鹤(600062) - 华润双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经2025年12月2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2025-12-03 09:46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5 年 12 月 2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 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 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构成满足以下条件: (一) 由三至五名董事构成; (二) 至少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三) 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以下简称"召集人"),负责主持战 略委员会工作。 每届委员会的委员人数由当届董事会换届当选后决定。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包括本数,以下同)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 1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相同,每届任期 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