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PHENIX OPTICS(600071)
icon
Search documents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8-19 10:15
董事、监事和髙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的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 ...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8-19 10:15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关联交易管理,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 司与关联人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协议/合同符合公平、公开、公允的 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和管理,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均具有约束力,公司从事与本制度相关的活动,必须遵守 本制度。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第二章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 主体与公 ...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4-08-19 10:15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 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 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定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将 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符合规定条件的对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行为。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四条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 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得以捐赠作为条件要求受赠方购买、销售或推荐公司产品或服 务。 第五条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得 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况,并 ...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关于在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4-08-19 10:15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光学"或"本公司")通过查验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等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险持 续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 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 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8-19 10:15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4年修订)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人员的范围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产品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披露。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公司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能对公司的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包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 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 ...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19 10:15
证券代码:600071 证券简称:凤凰光学 公告编号:2024-020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上饶市凤凰西大道 197 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9 月 4 日 至 2024 年 9 月 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 ...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8-19 10:15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 责。 第二章选任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法律责任等,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 责。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仅授权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 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 ...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8-19 10:15
第一条 宗旨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 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公司有关部门或者 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保管监事会印章。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 开临时会议: (七)本《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种规定和要 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在市场中造成恶劣 影响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管部门处罚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 ...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修订)
2024-08-19 10:15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4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建立健全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下统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 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 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七)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 员 ...
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8-19 10:15
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 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 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