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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2025-04-21 13:44
(2025 年修订)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及及时,明确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特制定《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其中定期报告指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中期 报告;其他信息为临时公告;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 门。 第三条 本办法是指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者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公 司应按照本办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第四条 公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诺德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 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 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证 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 用,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诺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组 成并行使职权。 第一节 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人选必须品行端正,具有企业管理,行业技术经验,法律知识, 并且具有较强议事决策能力等多种优良素质; (二)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第四条 因下列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 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形成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并最终有 利于公司的价值提升。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种类包括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两类。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之"长期投资"是指新设公司的资本金投资或续存公司 的股权投资及处置(含通过增发、协议受让和对外投资公司上市或挂牌等形式所 获得的公众公司股票及前述公众公司股票的后续处置)、非现金投资及处置、附 带转股条件的债权投资、对投资标的放弃股东优先权等投资行为。 2、公司参股公司如发生对公司权益影响在 5 亿元以下的对外投资应当先行 报请公司总经理决策,金额在 5 亿元以上的对外投资应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度的相关规定报董事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和《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程序,明确公司总 经理(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或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等)(以下简称"经理人员")在公司经 营中的职责权限、工作义务及工作程序,规范经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证其依法 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经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选聘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可受聘兼 任总经理(总裁)。 第四条 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等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为 3 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三章 经理人员任职资格 (2) 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能善任、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3)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 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二章 人选及任期 第二条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4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关 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之间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除本章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规范 第三条 公司应规范并尽可能的减少关联交易,在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体 系,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出于经营管理需要,以第三人的身 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当债 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业务一 般包括贷款担保、综合授信担保、投标担保、履约担保、质量担保、预付款担保、 信用鉴证等。 第三条 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对外担保。公司以自有资产 为子公司贷款等业务办理抵押、质押担保的,按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职能管理部门,归口办理和管 理公司对外担保业务。 第六条 公司从严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