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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一)确保子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服从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与规划, 并执行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确保子公司经营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确保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公司 的直接监控;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办 (三)确保公司参与子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重大人事任免和财务决策过 程,并能够对其及时披露。 第一条 为加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对子 公司的管理控制,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需要而依法设立的 由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公司。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1、全资子公司:是指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加强本公司此方面的管理工作,保护本公司、 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下称"《持股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出现下列情形时不得转 让: (一)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从而充 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公司股 东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 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 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公司应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对于不符合 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及时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暂缓披露的信息"是指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 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拟披露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豁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2025-04-21 13:44
(2025 年修订)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质量,增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平 及及时,明确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特制定《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重 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其中定期报告指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中期 报告;其他信息为临时公告;本办法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 门。 第三条 本办法是指公司在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 职责、义务或者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公司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公 司应按照本办法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第四条 公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诺德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 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再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 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 产业规划要求,有利于公司形成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并最终有 利于公司的价值提升。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种类包括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两类。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之"长期投资"是指新设公司的资本金投资或续存公司 的股权投资及处置(含通过增发、协议受让和对外投资公司上市或挂牌等形式所 获得的公众公司股票及前述公众公司股票的后续处置)、非现金投资及处置、附 带转股条件的债权投资、对投资标的放弃股东优先权等投资行为。 2、公司参股公司如发生对公司权益影响在 5 亿元以下的对外投资应当先行 报请公司总经理决策,金额在 5 亿元以上的对外投资应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制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度的相关规定报董事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证 董事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 用,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诺德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 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组 成并行使职权。 第一节 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人选必须品行端正,具有企业管理,行业技术经验,法律知识, 并且具有较强议事决策能力等多种优良素质; (二)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第四条 因下列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和《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取得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 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坚持周密计划、规范运作和公开透明的原则。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 (三)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提供募集 ...
诺德股份(60011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04-21 13:4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 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 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