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ODE(600110)
Search documents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3-22 10:17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三月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广州 • 武汉 • 成都 • 重庆 • 青岛 • 杭州 • 南京 • 海口 • 东京 • 香港 • 伦敦 • 纽约 • 洛杉矶 • 旧金山 • 阿拉木图 Beijing • Shanghai • Shenzhen • Guangzhou • Wuhan • Chengdu • Chongqing • Qingdao • Hangzhou • Nanjing • Haikou • Tokyo • Hong Kong • London • New York • Los Angeles • San Francisco • Almaty 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郑俊生律师、梁恒瑜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2 10:17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 8 号绿景红树湾壹号 A 座 16 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36,707,93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0.930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 ...
诺德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2024-03-12 08:0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三月 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材料 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4:00,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22 日至 2024 年 3 月 22 日。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 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投票方式及地点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 以到会参加会议现场投票表决,也可参加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 8 号绿景红树湾壹号 A 座 16 层诺德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主持人:陈立志董事长 四、审议会议议题 1、《关于孙公司常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6 09:5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 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3-06 09:52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6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董事会近日 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友春先生的辞职申请。陈友春先生因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申请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李炬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 易所备案审核),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李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独立董事后将同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6 09:51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8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 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孙公司常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 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孙公司惠州诺德晟世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申请银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6 09:5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保证董事 会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诺 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受股东大会的委托,负责经营和管理公司 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组成 并行使职权。 第二章 董 事 第一节 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非独立董事(以下简称"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人选必须品行端正,具有企业管理,行业技术经验,法律知识,并 且具有较强议事决策能力等多种优良素质;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 第四条 因下列情形,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3-06 09:51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7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 年 3 月 22 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3 月 22 日 14 点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 8 号绿景红树湾壹号 A 座 16 层诺德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3 月 2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李炬)
2024-03-06 09:5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炬,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 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 被提名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 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 ...
诺德股份: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6 09:5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