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real estate(600159)

Search documents
大龙地产(6001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第二章 内幕信息的范围 (十一) 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三) 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十四) 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 十; (十五)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六) 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十七)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上市公 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属于 内幕信息。 第八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 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 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 的资产、负 ...
大龙地产(60015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的管 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分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 关联人如享有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表决权,应当回避表决; (四) 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原则上不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 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或全资/控 ...
大龙地产(600159)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子公司的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对外投资、风 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总部,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投资管理由投资管理部统一 负责。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进行风险投资;公司参 股公司进行风险投资,对公司业绩造成较大影响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符合国家关于对外投资的法律、法规,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 益为目的,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的经营宗旨及主营业务; (二) 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 模,有利于积累资金; (三) 对外投资的产权关系明确清晰;确保投资的安全、完整,实现保 值增值。 ...
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经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大龙地产(600159)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与监督 (一)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第一条 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充分履行对投资者的诚信与勤勉责任,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 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统称"所属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 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 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为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五条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
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决策机制和程序,促使董事 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保证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涉及的 有关人员。 (一) 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分拆、解散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 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决定聘任或者解 ...
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强化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有效监督,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 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董事,并且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审计 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 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 ...
大龙地产(600159) - 关于补充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7-25 08:00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25-02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 年 7 月 25 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 和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予以废除。为进一步加强公 司治理能力,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最新修订的《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公司结合自身经营实际,拟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作如下修订。 (二)修订条款 | 序号 | 原条款序号及内容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修订后的条款序号及内容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 --- | --- | --- | | | 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 ...
大龙地产(600159) -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0
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根据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章程及公司上市地监管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特 制定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业道德准则。本准则适用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 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本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实施并解释有关条款的适用性。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不确定某种行为是否会违反本准则有关规定时,应当 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咨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了解到任何违反或可能违反本准则 有关规定的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隐瞒不报将视为违反本准则。 一、勤勉尽责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 公司服务。 (八)秘密信息指如果披露会对公司及子公司有害或对竞争对手有益的非 公众信息; 二、处理个人与公司间的利益冲突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从事有诚信和道德的行为,不得从事存在公司与 个人利益有实际或名义上冲突的行为;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在公司的地位和权利为自己、家人或他 人谋取私利。 三、处理潜在的商业机会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真 ...
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25 08:00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以及辞职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公司 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并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 其认为有必要引起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四条 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下列 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