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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600159)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召开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 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 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独立董 事有一票的表决权。 独立董事 ...
大龙地产(60015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 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 依法请求召开、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 并依法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三) 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四)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 的股份; (五) 查阅、复制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 财务会计报告,符合规定的股东可以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 证; (六) 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 分配; (七) 对股东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 其股份; (八)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资料时,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 有公司股份的类别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 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股东查阅、复制相关材料的,应当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的效 ...
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长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一条 为确保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长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董事长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 务,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 董事长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丰富的市场经济知识,具备正确分析判断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发 展趋势的能力; (二) 有良好的民主意识,较强的组织发挥董事会集体领导作用的能力; (三) 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心胸广阔,善于协调董事会内部、董事会 与股东、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的关系; (四) 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和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 能全面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具备良好的个人修养,知人善用、廉 洁奉公。 (六) 熟悉并遵守上市公司运作法律法规及规章。 第五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长在任职 期间出现上述情形的,应由董事会 ...
大龙地产(6001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为"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 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使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通畅的双向沟 通渠道,与投资者形成长期、稳定、良好的公共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 律、规范运做,最终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 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及目的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 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 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 ...
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的职能,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 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 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 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机会计报表; (三) 监督会计事务所对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 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 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 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 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 大错 ...
大龙地产(6001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责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强化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 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 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 券事务代表,财务部门负责人以及公司内部负责年报数据提供的部门负 责人及直接经办人、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第二条所列人员在公司年报 披露工作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或未勤勉尽责,导致报出的年报信息中出 现重大差错,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及公司其它管 ...
大龙地产(60015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二章 资金的募集 第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资金募集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相关保荐机构、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开及非公开募集资金的过程,加强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 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以合法、合规、追求效益为原则,做到周密计划、精 打细算、规范运作,正确把握投资时机和投资进度,正确处理好投资金 额、投入产出、投资效益之间的关系,控制投资风险。 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聘请管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发行方案的编 ...
大龙地产(600159) - 反舞弊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舞弊和反舞弊的概念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舞弊行为,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 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 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治理,降低公司经营风险,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 实现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公司经 营目标及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反舞弊工作的宗旨和内控机制;舞弊和反 舞弊工作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的责任归 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反舞弊工作的 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 第四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层人员及普通员工的 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树立廉洁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 ...
大龙地产(6001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十条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 方面的资料: (一) 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 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 本情况等资料; (二) 由投资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三) 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 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投资评审小组; (四) 由投资评审 ...
大龙地产(600159) - 公司章程(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5 08:01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三条 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民主管理。 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为工会组织提供 必要的活动条件。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四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第一章 总则 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目前在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110000009246615。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 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出资人、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 有资产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五条 公司于 1998 年 4 月 2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1998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