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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第一章 总则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公 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公司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 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合理运 用金融和市场营销的原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 通与交流,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实现以公司价值最大化 为目标的管理行为。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包括公司在册与潜在的股票、债券及公司发 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投资者。 (五)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标: (一)建立形成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增进投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 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哈尔 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除本条规定外,本制度所称的公司均指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两种情况。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 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 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价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贯彻落实和高效执行,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决议事项, 本制度所称跟踪落实是指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 查和督办。股东会决议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决议的跟踪、监督、 检查和督办。总经理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的责任人,董事长负责指 导、督促总经理对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落实,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 和总经理监督、检查具体决议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的日常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 1 (一)建立、健全决议落实工作的相关制度。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 生的交易。 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发生的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 (本规程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为完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 护审计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 六、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 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 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 础上,召开会议审议。召开股东会审议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时, 应通知不再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上市公 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及不再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七、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审 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形成否定性 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八、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应通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及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建立有效的经理层成员 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实现,根 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 号),中国长安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和总会计师。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一)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薪酬水平 与业绩考核结果、岗位职责紧密挂钩; (二)年度激励与任期激励相结合:确保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业 绩持续增长,促进公司有质量、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党委会 公司党委会为经理层成员薪酬把关定向、前置审查机构,主要职 责为: (二)听取、研究讨论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细则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行为,保证总经理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及本工作细则中涉及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除总经理外,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副总 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根据实际需要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四)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用,善于沟通,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具备强烈的职业敏感和开拓意识; (五)符合国企选聘干部的标准。 第五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被提名担任总经理: (一)《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中 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 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 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监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独立董事需要履行好以下各项职责: (一)依据公司提交的年度报告工作计划,通过会谈、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 用,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和《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是公司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 年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 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1 (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