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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发 生的交易。 公司本部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发生的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 (本规程经2025年9月29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生效) 为完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维 护审计的独立性,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制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议工作规程。 六、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 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 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 础上,召开会议审议。召开股东会审议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时, 应通知不再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会,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上市公 司应充分披露股东会决议及不再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陈述意见。 七、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审 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会审议;形成否定性 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八、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审计委员会应通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及经理层经营管理作用,建立有效的经理层成员 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的全面实现,根 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大力度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企改办发〔2021〕7 号),中国长安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经理层成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和总会计师。 第三条 薪酬管理原则 (一)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薪酬水平 与业绩考核结果、岗位职责紧密挂钩; (二)年度激励与任期激励相结合:确保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业 绩持续增长,促进公司有质量、有效益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党委会 公司党委会为经理层成员薪酬把关定向、前置审查机构,主要职 责为: (二)听取、研究讨论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细则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行为,保证总经理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及本工作细则中涉及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除总经理外,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副总 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顾问。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根据实际需要设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可连聘连任。 (四)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知人善用,善于沟通,协调各种内 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具备强烈的职业敏感和开拓意识; (五)符合国企选聘干部的标准。 第五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不得被提名担任总经理: (一)《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相关工作中 的作用,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 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年度报告 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其他监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独立董事需要履行好以下各项职责: (一)依据公司提交的年度报告工作计划,通过会谈、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 用,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和《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是公司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 年以上; (二)具有一定的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 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 1 (二)最近三年受到证券交易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于同日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幕信息知 情人行为,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事宜。本制度未 规定的,适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入档和报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办法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哈尔滨 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质量发展,促进 子公司董事会规范有效运行,充分发挥东安动力派出各子公司董事 (下称"派出董事")作用,规范派出董事履职行为,促进子公司科 学决策,防范子公司管控风险,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 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 司要求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派出董事,是指由公司党委选任、委派或推 荐的在公司子公司担任专职或兼职董事的人员。 第四条 子公司董事会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职责为基础、全面评价原则; (二)依法维护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群众利益原则; (三)科学规划、客观公正原则; (四)评价与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 第五条 子公司董事会及派出董事评价以日常管理为基础,实行 年度评价。 第六条 公司作为股东依法对子公司董事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董事工作管理办法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哈尔滨东安汽 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规范管理和有效运 行,进一步明确外部董事的选聘、职责、义务,提升外部董事服务保 障工作水平,完善外部董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加强对公司外部董事的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哈尔滨东安 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外部董事,是指由公司以外人员担任的董事, 且在公司不担任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以外的其他职务。其中,对于 外部董事中的独立董事,还应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外部董事的管理。 第四条 外部董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六)依法依规办事。 1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批准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议事与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行 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把握功能定 位,忠实履职尽责,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维护 出资人和企业利益、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 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 事及本议事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 事会办公室印章。公司设立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 为履行职责。 第六条 本规则所称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