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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权限 第五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六条 公司作出任何对外担保必须经本公司董事会或经股东会 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本细则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生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 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制定)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 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 说明辞职原因,除本制度第四条所列情形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 辞职生效,公司将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 1 董事职责,但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 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本工作细则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或股东委派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哈尔滨东安汽 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 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 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 行申请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 现严重影响募集资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工作细则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股东推荐董事一名。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会计专业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证券监 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 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二)公司高级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9 10:01
公司章程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修订) - 1 - | 第一章 | 总 | 则 3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6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7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8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 9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0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 11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 15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15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 16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 18 ...
东安动力(600178)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9 10:0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本制度经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生效) 第四条 依照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年度结束后1个月 内,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 (一)通过董事会秘书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及其它相关资料; (二)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公司财务部门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审 计委员会应对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并应督促年 1 审会计师在约定的时间安排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书面记录督促的方式、 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的内容。审计委员会实施本条 所述的沟通和督促工作时,应通过召集人实施,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 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条 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财务负责人应当及时 送交审计委员会,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公 司董事会秘书应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不迟于董事会会 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会,会议 记录应由当事人签字。 第七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及时通过董事会办公室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