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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安动力:东安动力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2023-11-20 08:58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前期已对应收账款 计提减值准备 3,222,469.94 元,该诉讼结果非终审判决,尚不能确 定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原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动力" 或"公司") 被告:天际汽车(长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汽车")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 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3-074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诉讼机构及所处阶段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东安动力与被告天 1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6,112,349.69 元。 际汽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公告详见2023-046),经开庭审理, 作出一审判决。 二、诉讼案件事实、请求的内容及其理由 (一)案件事实 2022年7月起至2022年9月 ...
东安动力:关于东安动力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说明(豁免版)
2023-11-15 10:34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 地址(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丽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话( tel ): 010 - 51423818 传真( f a x ): 010 - 5 1 4 2 3 8 1 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 意见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3)第 010908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2023年07月10日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72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的有关要求,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会 ...
东安动力: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安动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豁免版)
2023-11-15 10:34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Xi{\bf O}\,{\bf\equiv}\,\Xi{\bf\#}\,{\bf\leftarrow}\,{\bf\rightarrow}\,{\bf\#}$$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安动力")的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已出具了《北 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以下简称"原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3 年7 月10 日出具的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472 号《关于哈尔滨 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 ...
东安动力: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东安动力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豁免版)
2023-11-15 10:34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黑体(不加粗) |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 | --- | --- | | 宋体(不加粗) |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 | 楷体(不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的引用 | 涉及募集说明书补充披露或修改的内容已在《募集说明书》中以楷体(加 粗)方式列示。 7-1-1 | 1.关于发行方案 | 3 | | --- | --- | | 2.关于融资规模 | 57 | | 3.关于公司业务与经营情况 | 77 | | 4.关于同业竞争 | 130 | | 5.关于关联交易 140 | | | 6.关于财务性投资 | 17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 ...
东安动力:东安动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修订稿)
2023-11-15 10:34
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公司情况就审核问询函中提 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根据要求将审核问询函回复等文件进行 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9 日、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9 月 13 日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 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3-07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申 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 资)〔2023〕472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 ...
东安动力: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复
2023-11-10 11:0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l work and 你公司发来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常 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经查证,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不存在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复 中国 ...
东安动力: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复
2023-11-10 11:0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不存在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 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 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百 中国 e 197 d 2023 202: 你公司发来的《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经查证, 现就有关事项回复如下: 关于股价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复 ...
东安动力:东安动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3-11-10 11:06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23-072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 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1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 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自查、书面征询等方式对 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1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 ...
东安动力:东安动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更新募集说明书的提示性公告
2023-11-06 09:44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3-07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更新募集说明书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处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审核环节。 现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 网站披露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 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
东安动力:东安动力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2023-11-06 09:44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HARBIN DONGAN AUTO ENGINE CO., LTD. (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13 栋)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 95 号)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公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