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SY(600191)
Search documents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聘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条件、标准和选择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二 分之一。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应当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 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已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可能对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者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信息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中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以合规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第 1页共 11页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第四条 公司建立的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证券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和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 会秘书: (一)《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3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3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民 法典》《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及子公司 提供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 子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子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 件。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发生"提供担保"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 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及时披 露。 担保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二章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 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 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和公司证券部报告,说明相关事项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的影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第五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公司关 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提高管理透明度、降低经营风险、 避免决策失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不得隐瞒关联关系,不得通过将 关联交易非关联化规避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 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度报告(以下简 称"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包头华资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和其他主管部门关于 年度报告编制及披露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 ...
华资实业(600191) - 华资实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0 11:3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三)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