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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2024-03-27 10:34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提高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效 率,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高效、便捷的资金支持,公司拟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 ...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2023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4-03-27 10:3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 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京会兴审字第 00250002 号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4]京会 兴审字第 002500 ...
太龙药业: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7 10:34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 治理(以下简称"ESG")绩效,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公司 ESG 治理 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资本运作、资 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大 ESG 事项进行审议、评估及监督,包括 ESG 相 关的战略、目标、规划、政策制定等事宜,并向董事会汇报;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 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 事会任命。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 ...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尹效华)
2024-03-27 10:3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在公司董事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尹效华) 作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责, 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注重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尹效华:男,1953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郑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 (已退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宇通客车、双汇 发展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 | | |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 |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独立董 事姓名 | 应参加 | 亲自出 | 以通讯 | 委托出 | 缺席次 | 应出席股 | 出 ...
太龙药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2024-03-27 10:3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发挥中介机构在公司财务监督中的作用, 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 (六)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聘(包括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三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 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 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 第三章 选聘程序 第四条 公司选 ...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10:3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 合法权益,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 ...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3-27 10:34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 内容如下: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 |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 |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 |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 |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 |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 | |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事主持。 | ...
太龙药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7 10:3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 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任命,由三名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 会任命。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 ...
太龙药业:太龙药业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10:34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贤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 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 ...
太龙药业: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27 10:3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 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北京兴华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 公司认为,近一年北京兴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 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92 年,2013 年 11 月 22 日经京财会许可【2013】0060 号文件批复转制成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室。 北京兴华首席合伙人为张恩军先生,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 100 人,注册会计师 43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 166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唐红雨,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 始从事资本市场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