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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药业: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0 16:37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太龙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 规范。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可能导致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 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
太龙药业: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0 16:37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 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 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 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 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 款所列重大事件。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进行公告。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 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及个人,包括但不限于: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
太龙药业: 子公司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0 16:3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证控股子公司规范、高 效、有序运作,提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 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 他受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公司直接投资的公司为一级子公司; 一级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二级子 公司;以此类推。公司对一级子公司直接管理,其他各级子公司由所 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第三条 公司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管控与整合 机制,防范组织、资源、资产、投资等事项的风险,提高公司整体运 作效率和抵抗风险能力。 第七条 子公司召开股东会时,由公司委派代表出席,并在公司 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八条 公司派出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 ...
太龙药业: 股东会议事规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0 16:3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提高股东会议 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 数的三分之二(6 人)时; (二 ...
太龙药业: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0 16:3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程序,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 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 职务、退休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辞职程序 公司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公司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会收到辞职报 告之日辞职生效。 第六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 ...
太龙药业: 内部审计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0 16:3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审计监督体系,提升内部审计质 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 合行业及经营特点,由内部机构或人员独立、客观地对内部控制与风 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性以及经营效率效果进行监 督、审查和评价,旨在完善治理、防范风险、增强信息披露可靠性, 促进公司实现经营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部 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公司业 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的监督检查过程中,应接受 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发现公司重大问题或线索,应 立即向 ...
太龙药业: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0 16:37
Core Viewpoint - The document outlines the procedures and requirements for Henan Tailong Pharmaceutical Co., Ltd. to select and appoint accounting firms, emphasizing the importance of maintaining high audit quality and compliance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2][3]. Group 1: General Provisions - The company establishes guidelines for selecting accounting firms to enhance financi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quality and ensure compliance with laws such as the Company Law and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Code [1]. - The selection process applies to the appointment, reappointment, and transfer of accounting firms for annual financial report audits [1]. Group 2: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Accounting Firms - Selected accounting firms must possess independent legal status, a stable workplace, and a sound internal management system [2]. - Firms must be familiar with national financial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have a good record of audit quality [2]. Group 3: Selection Procedures - The Audit Committee is responsible for the selection of accounting firms and must propose policies, evaluate proposals, and supervise the selection process [3][4]. - The selection process includes competitive negotiations, public bidding, and other methods to ensure fairness and transparency [3]. Group 4: Evaluation Criteria - Evaluation criteria for accounting firms include audit fees, qualifications, performance records, quality management, and resource allocation [4][5]. - Quality management must account for at least 40% of the evaluation score, while audit fees should not exceed 15% [5]. Group 5: Information and Archive Management - The company must enhance information security awareness and comply with relevant laws regarding information safety during the selection process [7]. - All documents related to the selection process must be archived for at least ten years [7].
太龙药业: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0 16:37
第一条 为加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太龙药业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 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 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 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接 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四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 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 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六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书面提醒报 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河 ...
太龙药业: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0 16:3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 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 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 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 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 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 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 ...
太龙药业: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30 16:3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与市场经济环境相适 应、职责与权利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经营者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结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四)坚持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促使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紧密联系,形成薪酬激励长效机制。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负责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及分配方 案,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需经股东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 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考核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及绩效评价;负责 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追索扣 回程序;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 负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制度体系的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