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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众环专字(2024)1100149号)
2024-04-17 11:45
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报告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 众环专字(2024) 1100149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往哪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x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往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xc.gkfg0.cn) 2019/08/08/ o 0 D U U ) 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 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4)1100149 号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湖水殖公司")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 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3年度财务报表") 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 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营业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7 11:45
2023 年度,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 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 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 作、决策程序、财务状况、定期报告、经营管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了督查,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 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共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会的人数及 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7 日)如下:监事长陈颢先生、监事蒋少华先 生、职工监事唐长青先生。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监事会对公司本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及相关往来款 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与关联方的往来款项均基于真实交 易产生。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妮)
2024-04-17 11:45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王妮) 作为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我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我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妮,女,汉族,1967 年 10 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 高级会计师。1990 年 7 月至 2000 年 3 月,在城北卫生院担任财务负责人;2000 年 4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常德市第七人民医院担任财务科长;2017 年 1 月至 2022 年 10 月,在武陵区府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担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4-16 10:19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15 日、1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除了已经披露的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15 日、16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引起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3-29 10:19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 告格式(2023 年 8 月修订)》的规定,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 2024 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进展情 况按月度进行汇总披露。 ●本月新增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 2024 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为下属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9,120 万元(含本月新增担 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1.7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年度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在本次披露的 2024 年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进展中, 新签担保协议不涉及反担保。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 ...
大湖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2-05 08:4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二月五日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 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 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鉴 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有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5 08:41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5,045,41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1.8281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29 07:56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二月五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5日(星期一)14:30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四)董事会秘书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5 日;采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 号 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主持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9 08:13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 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 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 的相关活动。 第二条 为了规范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19 08:11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为控制风险,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低的委托理财或证券投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等。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该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议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低的委托理财或证券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