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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股份: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泰股份回购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4-03-04 09:55
关 于 山 东 华 泰 纸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大成证字[2024]第 041 号 | 华泰股份、公司 | 指 |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次回购、本次股份回购 | 指 | 华泰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 | 本所 | 指 | 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 | 公司章程 | 指 |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回购规则》 | 指 |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 《监管指引第 号》 7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7 号——回购股份》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中国、境内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 | | | 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2024-03-04 09:55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03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 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 政策实行。 ●拟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回购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80 元/股(含),该价格上 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150%。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公司 ...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3-04 09:55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0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的 比例(%) 1 华泰集团有限公司 582,617,423 38.41 2 洪泽君 52,400,030 3.45 3 保宁资本有限公司-保宁新兴市场中小企基 金(美国) 7,790,620 0.51 4 赵成绪 7,400,001 0.49 5 金华市裕恒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裕恒资 7,368,600 0.49 1. 2024年2月29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 本双龙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 | | --- | --- | --- | --- | | 6 | 苟宏 | 7,156,300 | 0.47 | | 7 | 曾广生 | 7,042,066 | 0.46 | | 8 | 陆建华 | 4,788,000 | 0.32 | | 9 | 孙辉 | 4,488,723 ...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1 09:07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 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 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拟回购期限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0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华泰股份")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及传真 的方式下发给公司 9 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现场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公司 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2024-03-01 09:07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4-00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 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回 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 政策实行。 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 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 部分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 存在董事会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拟回购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 ...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01 09:07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务 所的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下同),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华泰纸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主要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 报告、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等重要事项,下同)发表审 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执行财务会计报表审计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选聘程序,披露相关信息。选聘 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 称"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 ...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3-12-06 07:34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3-053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 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2023年12月5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公司2023 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信永中和原指派注册会计师黎 苗青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黎苗青女士工 作调整,现信永中和指派张吉文先生接替黎苗青女士,作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2023-11-30 07:36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出售资产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华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 态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出售资产能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本次出售资产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 司优化资产结构优化和提升管理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 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 3、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 规定,并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收购事项。 独立董事:寇祥河、田国兴、戚永宜 2023 年 11 月 30 日 2、本次交易价格经各方友好协商,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 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具有公允 性、合理性。 ...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2023-11-30 07:36
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3-052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泰林浆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泰")拟将位于安徽 省安庆市迎江区老峰镇西湖村林浆纸项目工业园安徽华泰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该地上的房 屋建筑物、构筑物及部分机器设备等资产转让给安庆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次交易金额 拟定为含税 76,600 万元人民币。 ● 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 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 规划,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提 升公司盈利能 ...
华泰股份:华泰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3 09:52
证券代码:600308 证券简称:华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1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10,985,499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0.2793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魏文光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人,董事长李晓亮、董事魏立军因工作原因未能 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7 人,出席 7 人。 3、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