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UN(600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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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 订 稿)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十二月 1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规 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00]121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湖南省工商 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274963621B。 第三条 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00 万股,于 2003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HUNAN CORUN NEW ENER ...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 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 本公司股份。上述主体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第一条规定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 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五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六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及《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 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 ...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 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南科力远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 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即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3、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4、为公司及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 ...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审计委员会更好 地履行职责,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委员 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为独立董事,且独立董 事中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并由董事会在审计委员会成员内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 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既不 ...
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19 08:46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 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湖南科力远新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战略目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或实施新 技术、新产品,以获取投资收益或战略布局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品牌、渠道 资源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行为。它包括投资新建全资企业、与其他单位 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投出的在一年内不能随时变 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各种长期投资以及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各种短期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 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 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 ...
科力远:为储能电站项目公司提供担保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18 10:59
每经AI快讯,11月18日,科力远公告,公司为鄂尔多斯市鸾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贷款本 金5.25亿元及相关的利息及实现债权费用等提供担保。 ...
科力远: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56.62亿元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18 09:00
Core Points - The company Kolyuan (SH 600478) announced that as of the date of the announcement, the total external guarantees provided by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 amount to approximately 5.662 billion yuan, with guarantees to subsidiaries totaling about 4.48 b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206.08% and 163.06% of the company's latest audited net assets respectively [1][1][1] Financial Performance - For the first half of 2025,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Kolyuan is as follows: power batteries account for 30.14%, consumer batteries for 29.76%, nickel products for 13.66%, trading business for 9.26%, lithium battery materials for 7.0%, and energy storage revenue for 6.31% [1][1][1] Market Valuation - As of the report, Kolyuan's market capitalization stands at 12.8 billion yuan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