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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 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 ...
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联 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
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称"资金占用"),包括: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 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 金,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 ...
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切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及本公司《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制度》。 第三条 公司管理层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每位 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 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 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 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独 ...
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及《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 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 息的人员; (五)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3: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证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事机构 公司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部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 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设董 事长 1 名,设副董事长 1 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包括 1 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 ...
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批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公司资产规模、资本结构、资源配置、盈 1 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计划外追加投资 项目;重大、关键性的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购买服务和重大工程建 设项目等重大招投标管理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审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决策行 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避免经营失误,防止资产损失,根据《中国 共产党党章》、《公司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 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企业内部控制 应用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和扬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建立市属企业"三重一 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三重一大"是指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 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一)重大决策事项,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制度规 ...
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委派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13: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委派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母公 司")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切实保障母公司作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 引》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委派董事、监事(子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审计委员 会,则推荐审计委员会成员,下同)、高管,是指由母公司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 向子公司提名并经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选举或聘任的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第三条 委派董事、监事、高管按照《公司法》、子公司《章程》及本制度 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在对所任职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负责的同时维 护母公司利益。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控制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委派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资格 第七条 身体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履行任职岗位的职责。 第八条 公司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委派董事、监事、高管的任免程序 第九条 委派董事、监事、高管的任免程序应符合公司"三重一大"集体决 策审批制度。 1 第十条 向子 ...
联环药业(600513) - 联环药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3:05
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规则》)和《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上证所, ...
联环药业:8月2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26 12:52
每经AI快讯,联环药业(SH 600513,收盘价:24.12元)8月2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第十四 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 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及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等文件。 截至发稿,联环药业市值为69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能给主人"打电话"的宠物智能手机也来了!宠物产业3000亿元市场大爆 发,行业上市公司"涨"声一片 (记者 曾健辉) 2024年1至12月份,联环药业的营业收入构成为:医药流通占比59.36%,医药制造占比40.38%,其他业 务占比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