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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3:3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强化对董事 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3:3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新修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及因履行工作职责而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 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 以及报送事宜。公司证券事务部为内幕信息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
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3:3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在提名、薪酬考核方面的 职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为提名与考核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 给予配合,保障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履职。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 会议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负责提供提名与薪 酬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材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由董事会在董事会 成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 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
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8 13:32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可以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 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 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 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 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 ...
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3:32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 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规定。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益,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
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和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3:3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和融资担保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债务融资是指融资主体作为债务人,从债权人处获取资金,按照约定到期还 本付息的债务融资行为,如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委托贷款及其他符合债 务融资定义的融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所规范的融资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纳入合并范 围的控股子公司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公司贷款和发行债券等融资行为提供 的各种形式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等,也包括出具有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 同、差额补足承诺、安慰承诺等支持性函件的隐性担保。 第五条 公司融资和担保管理遵循"服务战略、合法合规、风险可控、降本 增效"的原则: (一)服务战略。各公司开展融资和担保业务,要坚持立足公司发展战略, 资金需求要匹配主责主业,支撑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合法合规。各公司对融资和担保业务负责,开展融资和担保业务应严 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确保业务全流程合法合规; (三)风险可控。各公司开展融资和担保业务,要把风险防范贯穿于业务全 流程,业务开展前应进行充分论证和分析,执行过程中监测融资人和被担保人的 股权结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 ...
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3:3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科 学性,确保科研创新工作有效支持业务发展要求,保障公司科研创新战略的有效 执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为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管理层及相关部门 给予配合,保障委员会履职。 第四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科技创新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会 议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公司科技创新工作相关部门应当负责准 备和提供科技创新委员会开展工作所需的有关材料。 第二章 人员和组成 第五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由 3 名或以上成员组成,由董事会在董事会成员中 任命。 第六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 第七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履行科技创新委 ...
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3:3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其 他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上海证 券交易所仅接受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 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事务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 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 ...
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3:32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 维护股东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上市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 处理、信息披露和股东权利维护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 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1、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 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2、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 ...
国睿科技(600562) - 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13:32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一条 为规范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障 关联交易行为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