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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08:5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 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 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 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 格,并由委员会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2023-12-11 08:5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现提名娄爱东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 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哈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 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1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 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 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08:5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能,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08:5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 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哈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 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1 08:52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3-05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 开九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 了保障公司规范运行,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 | 第四十六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 | | | | 办公所在地、注册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的其 | | | 地点为:公司办公所在地、注册地或 | | | | 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的其他地点。股 | 他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08:5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大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大会的组织 和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大 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哈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障股东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决策机构,依据《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决策。 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在股东大会上行使相关权利。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因故不能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上海证 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1 08:52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哈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公司董事会 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选任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如原 任董事会秘书离职的,董事会应当自其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的董 事会秘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 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征收部分土地资产的公告
2023-12-11 08:52
上述房屋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3-060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政府征收部分土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哈尔滨市道外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拟对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哈药股份")下属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三精制药")使用的哈尔滨市道外区化工路 177 号院内的部分土地(以下 简称"标的土地")进行征收,公司将获得补偿款合计约 291,150.00 元(最终 金额以协议实际签订金额为准),预计将增加公司损益约 247,477.50 元,具 体会计处理及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本次房屋征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根据《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哈外房征决字[2021] 第 004 号),公司下属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使用的哈尔滨市道外 区化工路 17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2-11 08:52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3-058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彭文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第3.2.2 条所列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 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1 附件: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彭文广先生,1975 年生,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曾任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工会主席。 现任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到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1 08:52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在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主任委员须具备会计相关的专业经验。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 1 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 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好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等审 计工作,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哈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