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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2024-04-25 09:25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025-5 号 致: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哈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注 销")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09:25
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4-016 一、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 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5 09:25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4-018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 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409.35 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03.16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因公司业绩未达标而回购的价格为授予价格与 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一年期基准利率之和;因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规定而回购的价格为授予价格与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一 年期基准利率之和;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规定而回购的价格为授予价 格。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暨注销股票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5 09:25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 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 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4-01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68.25 万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29.25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因公司业绩未达标而回购的价格为授予价格与 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一年期基准利率之和;因离职原因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规 定而回购的价格为授予价格。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 就暨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5 09:25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24-017 1、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2、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和财 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 保密规定、内幕交易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 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 联监事邱芳菊女士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未满足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04-25 09:25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 2024-022 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 ...
哈药股份(600664)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10 16:00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64 公司简称:哈药股份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 / 265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三、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芦传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毓帼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哈药股份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145,490,768.91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年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2,072,271,729.60元,2023年可供分配利润为 -2,217,762,498.51元。因此本年度公 司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 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 ...
哈药股份: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4-10 10:28
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2、 附表 委托单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86-10-82250666 关于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专项说明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主题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主题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财务报表"),并于 2024年4月10日签发 了" (2024)京会兴审字第 00040006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0 10:28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 股权类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公司的股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安 全,实现公司资本运作战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以 及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所属上市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独立行使决策权及经营管理权,可参照本制度自行制定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股权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或 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企业或投资新设立企 业,并可以通过分得利润、股利或实现战略目的获取长期较大的经济利益的投 资活动。 第二章 股权投资管理基本原则及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各项股权投资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即每项投资从立项、 可行性研究、市场调研、重大风险识别到最终投资项目的确立和实行等,均贯 彻到人、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项目责任制,严格选派股权投资项目实际负责 人,并明确其权力、责任和义务,实行跟踪指导、监督和考核。 第五条 股份公司及各企业股权投资需遵守法律 ...
哈药股份: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娄爱东
2024-04-10 10:28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1966年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国际公法专业。曾任哈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任北京市康达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北 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奥克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除公司外,本人还同时担任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00278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387)的 独立董事,共计3家,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八 条的规定。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1 / 1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秉持勤 勉尽责的原则,本人以通讯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