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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有效控制 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所界定的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 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关联方违反规定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勤勉尽责,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 资金往来 第四条 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 股权类投资项目管理,规范公司的股权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证投资 安全,实现公司资本运作战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以 及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所属上市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独立行使决策权及经营管理权,可参照本制度自行制定管理制 度。 司章程》要求进行股权投资决策,履行章程约定的决策程序,未经股份公司 董事会批准不得开展股权投资活动。 第七条 公司管理层是公司股权投资的执行机构,接受董事会管理,对董 事会负责。公司战略运营部负责股权投资行为的投后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设立股权投资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投资办"),设在公 司战略运营部,其职责由公司战略运营部、财务管理部、法务与合规部、董 事会办公室等分工负责。投资办中战略运营部主要职责为:组织项目立项、 可行性研究、市场调研等基础性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联动,具备条件 时,提请公司管理层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策,履行对公司已完成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办公室,指定董事会办公室 担任。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 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董事会聘任的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 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 事会认为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 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和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 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和董事;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及其负责人; (四)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公司及其他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离职程序,明确相关权利义务,保障公司治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 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哈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离职管理, 涵盖因任期届满、辞任、解聘、罢免、丧失任职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 的董事职务终止情形。 第二章 离职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除下列情形外,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 生效: (一)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职工代表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中欠缺职工代表董事;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 在上述情形下,拟辞任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 辞任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拟辞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 确保公司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 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 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 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机构,应当按照 本制度所规定的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重大信息及其披露,董事会秘 书具体执行重大信息的管理及披露事项。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各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 报告义务人 第五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哈药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职工代表董事 1 人,独立董事 3 人。设董事长一名,可以设副董事长,均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和罢免。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 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 会解除其职务,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 职工代表大会解除其职务,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 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其他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 关的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 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照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 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哈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 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 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和《公司章程》 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 ...
哈药股份(600664) -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09:1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对管理层的授权行为和总裁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程序,建立科学规范的决 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指董事会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职权中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公司管 理层行使的行为。凡本制度未涉及的授权事项,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管理层为《公司章程》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依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 依法行使管理生产经营、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职权,总裁代 表管理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 第一节 授权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的授权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