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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1-07 09:0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提高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职 责及其分管的工作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 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聘任及离职 第四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 ...
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1-07 09:01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
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1-07 09:0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 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 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 ...
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07 09:01
第一章 总则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和有 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以上人员和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进行 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实施,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第一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协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 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信 ...
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07 09:0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 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利 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 ...
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07 09:0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的股 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 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 ...
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07 09:0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控制的其他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交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十三)销售产品、商品;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
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025-11-07 09:0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及《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 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 约、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 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 员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及所属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三)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 ( ...
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1-07 09:0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 公正、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结合《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等涉及内 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审核同意,并报董事会秘书处备案 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 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 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 (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 的保密工作。 1 ...
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07 09:01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项,包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具 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也包括具有担保效力的共同借款合同、差额补足承诺、安慰承诺等支持性函件的 隐性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