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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设计(600720) -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3-06 07:37
证券代码:600720 证券简称:中交设计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特定对象调研 □分析师会议 投资者关系 □媒体采访 □业绩说明 活动类别 □新闻发布会 □路演活动 □现场参观 □其他 参与单位名称 国调基金、国泰租赁、国新双百基金、中船投资、上海城建投 及人员姓名 资、小成私募基金、杭州城投资本 时间 2024年3月1日 地点 线上会议 范振宇 总经理 周育峰 总工程师、副总经理 上市公司接 ...
中交设计:中交设计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2024-02-05 12:22
附件 5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 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1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以 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 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 3 个 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 ...
中交设计:中交设计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2-05 12:22
附件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 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附属公司(包括控股子公 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与关联人之间关联交易的管理。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的确认 第三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附属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任何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 等);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1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 ...
中交设计:中交设计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4-02-05 12:22
附件 7 第二条 相关术语定义 制度所指的定期报告具体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 度报告。 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因其他个人原因, 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 理制度。 第三条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各部门及分公司的负责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其负 责人,以及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 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责任追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 则。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具体包 1 括如下情形: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逐项如实披露更正、 ...
中交设计:中交设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2-05 12:22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附件 1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 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 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至少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含董事长 及执行董事。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1 名,由董事长 担任。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委员会 的资料收集与研究、日常工作联络与会议组织等事务。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 作;具有战略和投资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 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并具备独立工作 1 能力。 第五条 委员会 ...
中交设计:中交设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2-05 12:22
附件 4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 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交设 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 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审核公司的财 务信息及披露、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 1 名。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决定。 审计委员会日常事务如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 等日常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1 ...
中交设计:中交设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2-05 12:22
附件 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 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交设计咨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 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人选、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 1 名。委员 会独立董事占多数。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决定。 提名委员会日常事务如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 等日常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 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 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1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 力。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 ...
中交设计:中交设计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2-05 12: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 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交设计咨 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对公司财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公司常设监察机构。监 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监事的资格和职责 第三条 监事应具有法律、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 识或工作经验,以保证能有效履行职责。 第四条 监事连续 2 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议的,也不 委托其他监事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监事 会应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仍不改正的,可建议股东大会或职 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 第五条 监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 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 1 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 ...
中交设计:中交设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2-05 12:22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附件 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 称委员会)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科学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交设计咨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向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研究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为董事会提供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设召集人(主任委员) 1 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聘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事务如工作联络、会议组织和决 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薪酬与考核方面的 专业知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 1 和股东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 ...
中交设计:中交设计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2024-02-05 12:22
附件6 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 相关监管要求和《中交设计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指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 及各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以及公司其他负有信息披 露职责的人员,公司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 1 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及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及国务院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复牌、退市等事项 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信息披露主体。 第二条 本办法相关术语定义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