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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远地产: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2024-10-09 11:1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 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 集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 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给 华远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 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 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 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 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主要资产购买或出售情况 ...
华远地产: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10-09 11:19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 的相关事项之专项核查意见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地产"、"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将其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至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天华评估"或"评估机构")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中天华评估按照中国证监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上市类第 1 号》中"上市公司重组前业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的 规定,就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拟置出资产的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专项核 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拟置出资产的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中天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4]第 10806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以 2024 年 4 月 30 日为基 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 46,814.29 万元,与标的资 产组单体层面净资产账面值-142,492.43 万元(已扣除永续债 212 ...
华远地产: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0-09 11:19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异常或本次 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 专项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月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 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 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100% 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公 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给华远 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 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7 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中发布的《上市公司重组前业 绩异常或拟置出资产的核查要求》的相关要求,对上市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专项核 查并发表明确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华远地产提供的资料、华远地产的定期报告以及华远地产及其控股股东、 现任董事、监事、 ...
华远地产:华远地产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4-10-09 11:19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24-042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 持有的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 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给华远集团(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9)。 董 事 会 2024 年 10 月 10 日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相关 的内外部批准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获得批准或核准的时间也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 ...
华远地产: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10-09 11:1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 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 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 集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 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 给华远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1、本次交易不涉及需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 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已在《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了尚需呈报有关主管部 门批准的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属于重大资产出售,不涉及购买资产或企业股权的情形,不适 ...
华远地产: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10-09 11:1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 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 集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 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 给华远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 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上市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上市公司聘请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上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 机构; 4、上市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 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 规。 除上述聘请 ...
华远地产: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
2024-10-09 11:19
| 序号 | 项目主体 | 项目名称 | 开发状态 | | --- | --- | --- | --- | | 1 | 北京新通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铭悦园 | 完工 | 1 | 序号 | 项目主体 | 项目名称 | 开发状态 | | --- | --- | --- | --- | | 2 | 北京华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铭悦好天地 | 完工 | | 3 | 北京尚居置业有限公司 | 和墅 | 完工 | | 4 | 北京新都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华中心 | 完工 | | 5 | 北京新润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石景山项目 | 完工 | | 6 | 西安曲江唐瑞置业有限公司 | 海蓝城一、二期 | 完工 | | 7 | 西安唐明宫置业有限公司 | 海蓝城三至五期 | 完工 | | 8 | 西安骏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海蓝城六期 | 完工 | | 9 | 西安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锦悦 | 完工 | | 10 | 西安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枫悦 | 完工 | | 11 | 长沙隆熙致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长沙华时代 | 完工 | | 12 | 长沙隆旺致远房地产开发 ...
华远地产: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4-10-09 11:1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 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 集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4月30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 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给华 远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聘请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华")对标的 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相关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详细核查了有关评估事项以后,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 核查,说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中天华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 定的评估机构,具备专业胜任能力。除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外,中天华及其 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 ...
华远地产: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2024-10-09 11:19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地 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 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100% 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其子公 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给华远 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 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所列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的情形。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 ...
华远地产: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2024-10-09 11:19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将持有的房 地产开发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转让给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 集团"),即公司拟将持有的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置业")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下同)公司对华远置业及 其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的应付债券及应付款项等债务,转让 给华远集团(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三)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华远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法律法规、监管规则要求 的其他有关文件。 (四)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独立 董事就本次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 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