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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12-26 13:1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嘉源(2023)-01-870 敬启者: 根据中航重机与本所签署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公司本次发行 的专项法律顾问,并获授权为公司本次发行出具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本所已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出具了嘉源(2023)-01-618 号《北京市嘉源律师 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 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嘉源(2023)-01-619 号《北京市嘉源律 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 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于 2 ...
中航重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6 10:5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律师事务所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 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05-439 中航重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嘉源 · 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 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 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中航重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涉及的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 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中航重机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 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中航重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 ...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2023-12-26 10:54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3-091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回购注销因退休、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223,278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和信息披露 2023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8)。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 ...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22 10:3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仔细审 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 行询问的基础上,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谨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熟。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2-22 10:35
1、获授限制性股票的330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中航重机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激励对象人员,不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 不得成为对象的情形。 2、首次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 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 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航重机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0:35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3-089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的授 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第二期)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 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 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在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冉兴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冉 ...
中航重机: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重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2 10:35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E : 3 P LAW OFFICE 北京 BEIJING·上海 SHANGHAI·深圳 SHENZHEN·香港 HONG KONG·广州 GUANGZHOU·西安 XI'AN 致: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首次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05-434 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 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规范国有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 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接受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或"公司") ...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2 10:35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3-09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在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刘强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满足,首次授予的授 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第二期) (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向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关于向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2-22 10:35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3-08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务)人员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营销、技能核心骨干为本次激 励方案的激励对象,合计 330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 况如下表所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熟,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首次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2月22日,授予价格为 13.23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中航重机向激励 ...
中航重机:中航重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14 09:58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옥 所 E SREUT E S Fi JIA YUAN LAW OFFICES 关于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3)-04-911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以及《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 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 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