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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60076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立平)
2025-03-30 09:4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立平 各位董事: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克 服困难,兢兢业业,尽职尽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 事的权利,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的相 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4 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王立平,男,1967 年 7 月生,1990 年 7 月本科毕业于吉林工 业大学计算机专业,后于 1997 年 6 月取得吉林工业大学机械工程 专业博士学位。1990 年 8 月参加工作,曾任吉林大学计算机专业讲 师,华中科技大学机械专业博士后,清华大学机械专业教授。现任中 航重机独立董事。 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1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其中:4 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定期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4年 ...
中航重机(60076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雄元)
2025-03-30 09:4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雄元 各位董事: 2024 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克 服困难,兢兢业业,尽职尽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 事的权利,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的相 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4 年度工作 情况报告如下: 王雄元,男,1972 年 9 月生,1994 年 7 月本科毕业于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会计学专业,后于 1999 年 7 月取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会计学硕士学位,2008 年 12 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博士学位。 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襄樊财税贸易学校会计学助理讲师。现 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鼎龙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中航重机独立董事;锦州银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 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1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其中:4 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定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
Zhong Guo Zheng Quan Bao - Zhong Zheng Wang· 2025-03-28 22:4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期业绩预告适用于净利润下滑超50%的情形。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为6.40亿 元,较2023年同比下降52.19%。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2024年净利润预计约为7.64亿元,较上年同期预计下降48.03%。2024年归属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约为6.40亿元,较上年同期预计下降52.19%。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817.59万元(安吉并表追溯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8,911.06万元(安吉并表追溯调整后)。 (三)营业收入:1,157,649.38万元(安吉并表追溯调整后)。 三、本期业绩预告的主要原因 2024年度,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正常变更,同时因新增并表企业的审计范围调整,审计机构 ...
中航重机(600765) - 2024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5-03-28 11:20
Financial Performance - The estimated net profit for 2024 is approximately 640 million yuan, representing a decline of 52.19% compared to the previous year[2] - The net profit attributable to shareholders for 2023 was approximately 1.338 billion yuan[3] - The operating revenue for 2023 was approximately 1.157 billion yuan[3] - The earnings per share for 2023 was 0.91 yuan[3] Audit and Forecasting Issues - The company plans to enhance management and improve communication with auditing firms to avoid similar forecasting issues in the future[7] - The decline in net profit is attributed to changes in the audit environment and increased inventory impairment provisions[5] - The company did not disclose the performance forecast within the statutory period due to the assessment not meeting the disclosure standards[5] - The company has undergone a normal change in its auditing firm, affecting the data collection and accounting processes[5] - The company emphasizes that the forecast data is preliminary and subject to change upon the release of the audited annual report[7] - There are no other significant uncertainties affecting the accuracy of this performance forecast[6]
中航重机(600765) - 中航重机关于同一控制下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2025-03-19 09:17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9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 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的提示性公告》(2025-005)。公司实际控制人中航工业与公司股东中航产融共 同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中航产融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75,563,636 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0%)转让给中航工业。 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等媒体 上披露了《关于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5-007)。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总股本由 1,481,772,264 股增加至 1,575,492,153 股。中航产融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均为 75,563,636 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 5.10%稀释至 4.80%。 二、公司股权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25 年 3 月 19 日,公司收到 ...
中航重机(600765) - 中航重机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5-02-11 08:30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8 签字项目合伙人黎程女士,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于 2009 年 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近三年签署 2 家 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业务。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由于内部工作调整,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委派黎程女士接替丁亭亭先生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项目签字项目合伙 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黎程女士、郭悦 女士。 二、变更签字项目合伙人信息 1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 ...
中航重机(600765) - 招商证券、中航证券关于中航重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5-01-22 16:0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二〇二五年一月 3-2-1 中航重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航证券")接受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重机""公司"或"发 行人")的委托,担任中航重机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联合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罗爽和刘昭、杨跃和毛军分 别作为招商证券、中航证券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为中航重机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简称"《证券发行注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下称"《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中航重机(600765) - 中航重机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25-01-22 16:00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证券代码:600765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机场路 16 号)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93,719,889 股 2、发行价格:20.16 元/股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上市公告书 联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一月 特别提示 3、认购方式:现金 4、募集资金总额:1,889,392,962.24 元 5、募集资金净额:1,850,523,547.96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共有 11 家,均以现金参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内因送 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限售安 排。上述限售期满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 | 释 | 义 4 | | --- | --- | | 第一节 | 本次 ...
中航重机(600765) - 中航重机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1-22 16:00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5-007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导致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总股本由 1,481,772,264 股增加至 1,575,492,153 股。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 航集团")在本次发行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均为 430,506,064 股,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29.06%减少至 27.33%,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 1.73%。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产融"、"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本次发行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均为 75,563,636 股,持有 本公司股份的比例由本次权益变动前的 5.10%减少至 4.80%,持股比例被动 稀释 0.3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 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 ...
中航重机(600765) - 中航重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航产融)
2025-01-16 16:0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中航产融大厦41层 通讯方式:010-65675115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月16日 1 上市公司名称: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航重机 股票代码:600765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及《信息披露准则15 号》的规 定, 本报告书已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