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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09:00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4 日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的要求及《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 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 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 展情况,并根据需要安排独立董事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 有当事人签字。 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 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公 ...
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09:00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4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 度。 第三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 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 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豁免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 家秘密" ...
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09:00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4 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 交易,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股东会、董事会、总裁办公会议按照《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对公 司关联交易事项分别进行决策。 第三条 计划财务部负责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的分析确认以及关联交易的 会计记录、核算、报告及统计分析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人的分析确认以及信息披露 工作。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 ...
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09:00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 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 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
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09:00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 4 日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 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
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04 09:00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4 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本制 度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或者安排规避前述规定。 第五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 ...
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09:00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包括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或其他法律法 规允许采用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 章 总则 本办法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 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本着规范、透明的原则,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 金投向的项目。未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 ...
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09:00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合并的情形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
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4 09:00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4 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负责人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 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其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六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任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 会秘 ...
兰生股份(600826) -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8-04 09:00
证券代码:600826 证券简称:兰生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27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 并修订和新增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监管要求,结合东浩兰生会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拟取消监事会,并对《东浩兰 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修订、新增了部分公司治 理制度。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