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astern Air Logistics (60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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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物流(601156) - 东航物流关于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9-19 07:45
| 股东名称 | 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80,800,000 股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45.08%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09%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5 年 9 月 17 日、9 月 18 日 | | 持股数量 | 179,254,133 股 | | 持股比例 | 11.29%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0 股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0.00%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0.00% | 未来如有再质押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601156 证券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 2025-036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想控股")共计持有东方航 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 179,2 ...
东航物流:9月1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16 12:24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Eastern Airlines Logistics held its fourth meeting of the third board of directors on September 16, 2025, to discus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Board Audit Committee Work System" [1] - For the year 2024,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Eastern Airlines Logistics is 99.94% from the logistics industry and 0.06% from other businesses [1] - As of the report date, the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Eastern Airlines Logistics is 24.7 billion yuan [2]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 义务。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 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参与 在公司连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 6 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 ...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2025-09-16 12:1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 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 1 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 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 业务宣传。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 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 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 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 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 争的;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 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 ...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第一章 总 则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会议的顺利进行,规范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能够 依法行使职权及其程序和决议内容有效、合法,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 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 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切实履行 1 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 ...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防范内幕交易行为,维护信息披露 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有关法律法规")及《东方航空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相关要求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报 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 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各控 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统 1 称"相关部门或单位") ...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信息披露监 管规定")和《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或 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按照信息披露监管规定将前述信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布。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 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 1 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1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条 宗旨 为完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 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 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方航 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组成 公司设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 决策制度。董事会由 7 至 13 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指不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董事)人数应当超过董事 会全体成员的半数,包括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 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设职工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 ...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东方航空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 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 为准则。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 业遵守本制度。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 1 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 ...
东航物流(601156) -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
2025-09-16 12:18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 ਝ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 ---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7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9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11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5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7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2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2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8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32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37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37 | | 第二节 | 董事会 43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49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5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57 | | 第七章 | 党委 59 | | 第八章 | 工会 61 | | 第九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61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61 | | 第二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