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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构成实质性财务资助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于按本制度执 行: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财务资助;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的行为,防范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管理,确 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 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外部主体(包括 参股公司以及虽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但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包含公司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的主体)提供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提供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 (二)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 ...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询或 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 过。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讨论 通过。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 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 则。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 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 ...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 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 ...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 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人。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 程》,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 (六)不得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违法违规提供担 ...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 名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咨 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 尽责,并应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要求,并依法接受政府 相关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五条 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 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委员会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的 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六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 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 ...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涉及公司 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 《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 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 ...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 为,防范投资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主 要是指公司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期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 债券、基金、委托理财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 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权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 (一)股权投资(新设企业、增资扩股及股权收购); (二)收购其他公司资产; (三)股票、基金投资; ...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50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衍生 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 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 差价结算。 本制度所称外汇衍生品交易是指根据公司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 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 率掉期、利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第九条 公司须具有与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 ...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49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 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存在 2 次以上融资的,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超募资金也应当存放于募 集资金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应当符合本制度规定。公司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中披露相关 ...
海天精工(601882) -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0:49
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 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宁波海天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 规则》和股东会授予的职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 作。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作为董事会常设工作机构,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及本规则中 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五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六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