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fu Technology(60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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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10月3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0-31 10:52
每经AI快讯,安孚科技(SH 603031,收盘价:40.3元)10月3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五届第十八 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3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 <公司 章程> 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安孚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电池制造销售占比89.24%,代理业务占比10.62%,其 他业务占比0.14%。 (记者 胡玲) 截至发稿,安孚科技市值为104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多地出现"负电价",既然卖电"不挣钱",为何电厂不愿停机? ...
安孚科技:拟3.04亿元收购安孚能源6.7402%股权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5-10-31 10:41
Core Viewpoint - Anfu Technology (603031) plans to acquire a 6.7402% stake in its subsidiary Anhui Anfu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from Zhengtong Boyuan for a cash consideration of 304 million yuan, which will increase its ownership in Nanfu Battery from 39.09% to 41.91% [1] Group 1 - The acquisition amount is 304 million yuan [1] - After the acquisition, Anhui Anfu Energy will become a wholly-owned subsidiary of the listed company [1] - The ownership percentage in Nanfu Battery will rise from 39.09% to 41.91% [1]
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1 10:4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组织和行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自然人担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 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1 10:4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 的数据和信息,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每季度检查董事和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安 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三条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以《公司章程》 中所界定的人员为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
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1 10:4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法律、法规允许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其他权益性投资。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证券投资和期货、衍生品交易业务等财务性投资行为根据《公司 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所属 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建 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机制,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制度监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指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 ...
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1 10:4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安徽安孚电池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部审计,是公司从内部进行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通 过审查和评价公司在治理结构、经营活动、管理活动、财务收支及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适当 性、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以及上 述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 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 内部审 ...
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1 10:4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 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 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相关 ...
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1 10:4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管 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的要求及《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应当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 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 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 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 ...
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1 10:4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 《民法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担的 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 形式包括保证、抵押或质押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 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 ...
安孚科技(603031) -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1 10:41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差异,应依据更为严格的标准执 行。如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标准严于本规定,公司应当及时修订。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其遵循的原则 第三条 关联交易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为了 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公司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持 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十六)存贷款业务; 第四条 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 (十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十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九)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第五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