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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3-12-25 10:52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对浙江台华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193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浙江台华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关于远 期外汇交易产生汇兑损失的提示性公告》称,为锁定设备采购成本,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5日远期锁汇买入30.23亿日元、2023年2月7 日远期锁汇买入31.96亿日元。公司迟至2023年8月22日才就该事项 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违反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第 1.4 条、第 2.1.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五十条等有关规 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66 号 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施清岛,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沈卫锋,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2 使公司规范运作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3-12-22 07:46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企业名称: 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再生(江苏)")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本次为 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江苏)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嘉华再生(江苏)的担保余额为 203,042.55 万元(含本次担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547,142.5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33.99%,敬请投资者注意 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江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2023-12-21 10:56
| 证券代码:603055 |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 | --- | --- | | 转债代码:113638 | 债券简称:台 21 转债 |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6、发行数量:600 万张。 7、面值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按面值发行。 8、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7 年 12 月 28 日。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台 21 转债")将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开始支付自 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2-05 08:26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6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 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2 月 06 日(星期三) 至 12 月 12 日(星期二)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taihua@ textaihua.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 23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00 -16:00 举行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一、 说明会类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3-12-05 08:26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企业名称: 控股孙公司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江苏)")、 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本次为 控股孙公司嘉华尼龙(江苏)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公司本次为全资 子公司嘉华尼龙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嘉华 尼龙(江苏)的担保余额为 130,0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对嘉华尼龙的担 保余额为 175,8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 542,142.55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 ...
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12-01 10:54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1388200000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施清岛、沈卫锋、栾承连: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关于远期外汇交易产生汇兑损失的提示 性公告》,称为锁定设备采购成本,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5日远期锁汇买入30.23亿日元、2023年2月7日远期锁汇买入 31.96亿日元。公司迟至2023年8月22日才就该事项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3411 分 类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董事长 施清岛、总经理沈卫锋、董秘栾承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 条的规定,对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 定,我局决定对公司、施清岛、沈卫锋、栾承连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 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1-29 09:44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警示函内容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施清岛、沈卫锋、栾承连: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关 于远期外汇交易产生汇兑损失的提示性公告》,称为锁定设备采购成本,公司分 别于2022年12月5日远期锁汇买入30.23亿日元、2023年2月7日远期锁汇买入 31.96亿日元。公司迟至2023年8月22日才就该事项补充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 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董事长施清岛、总经理沈卫锋、董秘栾承连违反了《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 相应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施清岛、沈卫锋、栾承连分别采取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3-11-16 09:21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监函〔2023〕0232 号 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台华新材,A 股 证券代码:603055;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请你 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采取有 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 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 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请你 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向我部提交经全体董监高人员签 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你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应当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规范运作,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人员应当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促 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公司按规则披露所有重大信息。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未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违反 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第 1.4 条、第 2.1.1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台华新材: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3-11-15 09:11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孙公司嘉华尼龙(江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江苏)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5,000 万元,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分别签署了相关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担保。嘉华尼龙(江苏)和嘉华再生(江苏)主要由公司控制和管理,其他少数 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开展实质业务,未提供同比例的 担保。 被担保企业名称: 控股孙公司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江苏)")、 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再生(江苏)")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台华新材: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3 10:08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86-10)5809-1000 传真:(86-10)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列席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点 30 分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 113 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 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称 "中国法律法规")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