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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CI ELECTRIC MACHINERY CO.(60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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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驰机电(60310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1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非独立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非担任独立董事职 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
神驰机电(6031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9 09:14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五条 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新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的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以及《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 ...
神驰机电(60310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1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对外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1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以及对子公司增资;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三)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 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中的证券投资以及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中 规定的委托理财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 ...
神驰机电(60310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1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 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而投资者尚未知晓的重大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证券监管部门、上 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应当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一般规 ...
神驰机电(60310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1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与诚信形象,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及《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 ...
神驰机电(60310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13
第一条 为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完善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认为适用本制度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原则: (一)责权利对等及按绩取酬的原则;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二)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的原则;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负责薪酬管理、考核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贡献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似岗位的 薪酬水平,制定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交董事 ...
神驰机电(60310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1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实施担保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安全的原则,拒绝强 令为他人担保的行为,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五条 公司对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 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也不得请外单位为 其提供担保。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 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时,原则上应当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或其他 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的措施。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债务的能力,且其 提供的反担保应当与公司担保的金额相当。 1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司可以不要求子 公司提供反担保。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神驰机电(6031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13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均为独立董事。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 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中至少有一名独立 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 ...
神驰机电(60310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1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 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
神驰机电(603109)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09:13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1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由重庆神驰机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重庆市北碚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00109762661737A 的营业执 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67 万股,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ENCI ELECTRIC MACHINER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北碚区童家溪镇同兴北路 200 号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