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NA(603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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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创环保:德创环保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4-25 13:34
证券代码:603177 证券简称:德创环保 公告编号:2024-014 根据公司资金预算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 2024 年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 信用证、承兑汇票等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值外币(最终以银 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以随时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要求。授信 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向合作银行 申请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该授 权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 ...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公 司党建工作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 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公司由原浙江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浙江德创环保科 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 公 司 在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营 业 执 照 号 91330600779389434M。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050 万股,于 2017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 ...
德创环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依 法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非独 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 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董 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 部监事和外部监事。本制度所称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 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代表监事)。本制度所称 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1 (五)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
德创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德创环保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与 外部审计的沟通及对其的监督核查、对内部审计的监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评 价与完善,以及对公司正在运作的重大投资项目等进行风险分析。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须有 1/2 以上的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由董事会委派。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 既不履行职责 ...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1)
2024-04-25 13:34
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 举季根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1 年 11 月 15 日起, 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吕岩女士、独立董事季根忠先生和董事赵博先 生组成,独立董事吕岩女士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独立 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履职手册》《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2023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浙江德创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 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2023 年 1 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并共同设立 ...
德创环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 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 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大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德 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 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 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上海 ...
德创环保:德创环保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了建立健全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 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 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 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特制定了《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 "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发展,在制定本规划时,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 阶段、资金需求、社会资金成本、融资能力、债权融资环境和股东意愿等重要 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回报机制,对公司利润分配做 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 本规划制定原则 ( ...
德创环保:非日常经营事项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5 13:34
非日常经营事项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事项的决策: 1、购买或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 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等); 3、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4、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4、租入或租出资产; 5、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赠与或受赠资产; 7、债权或债务重组; 8、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9、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10、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11、其他除日常经营交易以外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行为、对外担保行 为以及融资行为的决策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四条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应综合考虑下列标准确定相应的决策程序: 1、交易涉及的资产 ...
德创环保: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3:34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其主要大股东 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一条 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持续稳健运营,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诚信从 事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审定,本着"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特制 定本办法。 第三条 津贴范围: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其他董事不属享受该津贴办法的范 围。 第四条 津贴原则:津贴水平综合考虑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责任等。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四月 第六条 以上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独立 董事津贴从股东大会通过后按月发放。 第七条 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 程》行使职权所需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 实施。 第五条 津贴标准: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6 万元人民币。依照相关法律 ...
德创环保: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2024-04-16 09:22
关于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 时间逐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收到《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 函》。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回函如下: 一、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影响德创环保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也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 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 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德创环保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公司不存在买卖德创环保股 票的情形。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 浙 日 - 关于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 的回函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收到《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 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回函如下: 一、截止目前,本人不存在影响德创环保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也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 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 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德创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