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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2:00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不包括会议当日)通知全体独 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 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 持;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新泉 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自 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 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 营行为,明确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批准权限与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的审批权限 第二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应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 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发展战略 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新泉 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以 下称"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提供 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 过。 第五条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 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时,其 委员资格自动丧失。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及信息披露备查登记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 交流和沟通,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改善公司治理,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江苏新泉汽车 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诚实守信原则,保持交流信息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 3、保密原则,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不得透露或泄露未 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发生选择性披露; 4、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工作时将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 率,降低沟通成本; 5、国家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其他原则。 第二章 接待和推广工作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接待和 推广工作。公司投资管理部为公司的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保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不受损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50%的 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比照适用本准则 的相关规定: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公司及 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第一大股东; (四)证券交易所认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1:59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 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年10月修订)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其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 用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 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本制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上海证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根据《江苏新泉 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可以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处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担任本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