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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融资和 对外担保管理,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财务安全和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 本办法。 公司直接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 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的控股子 公司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 守本制度相关规定。。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融资及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慎重、平等、互利、自愿、诚信原 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章 公司融资的审批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作为融资事项的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公司各部门的融资 申请,并对该事项进行初步审核后,按本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根据《江苏新泉 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可以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投资管理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处理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 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担任本公司董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对外发布信息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准 备公开但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 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所涉及的信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 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十二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 应拒绝报送。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要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 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册备查。公司相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行,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时,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累计投票制度,是指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有 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 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每位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 与拟选董事人数的乘积为其合法拥有选举董事的投票权总数。 第四条 股东会投票选举董事前,会议主持人应宣读累积投票制的说明,并 就股东对累积投票的相关问题予以解答。该说明可以采用如下举例的方法,介绍 累积投票的投票方式:"本次选举 N 名董事,如股东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 万股,则该股东共享有 10×N 票的表决权。该股东可以将 10×N 票集中投给一名 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10×N 票分散投给数个候选人。" 第五条 公司股东可以将其享有的全部投票权数,集中投向候选人中的其中 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人,但其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内幕信 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 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制度以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具体 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公司审 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制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 - 1 -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 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薪酬方案,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 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 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五条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总经理及高管层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总经理有效 行使其职权,依照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 准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有关决策 提供咨询或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规则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人员和部门。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组成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审计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董事会(以下称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 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 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
新泉股份(603179) -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30 11:59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5年10月修订)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 (七)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 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 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 结合《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八)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