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LUN(60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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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11月14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1-14 08:39
Company Overview - Meilun Elevator (SH 603321) announced on November 14 that its fourth board meeting was held to discuss the proposal for the secon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1] - As of the report, Meilun Elevator has a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2.9 billion yuan [1] Revenue Composition - For the year 2024,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Meilun Elevator is as follows: elevators account for 98.02% and other businesses account for 1.98% [1]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4 08: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负责制定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为"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14 08:16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实现股东和公司 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市场 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 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按年支付。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11-14 08:1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14 08:1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1-14 08:1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信息, 维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 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价值判断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 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十章、第十一章规定的应当披露 的信息或相关重大事项; (二)《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所列重大 事件; (三)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 预测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四)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 的信息; (五)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票拆细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六)与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1-14 08:1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 指引》和《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下简称"委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 理事务,审计委员会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公司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委员会的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14 08:16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 及公司,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委派(或推荐)的参 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重大信息报告的义务人,对其职权范围内 知悉 的重大信息负有报告义务。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获悉重大信息时,负有及 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的负责人和联络人为信息报告人(以下简称为 "报告人")。报告人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证券部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 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的义务。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下同)的信 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 股票及其衍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1-14 08:1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联交易,维护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 (四)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规 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五) 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本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 ...
梅轮电梯(603321) -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
2025-11-14 08:1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梅轮电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 及时披露,按照本制度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的担保事项除外。公司控股子公 司为前款规定主体以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应当遵守本 制度相关规定。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 第五条 下述担保事项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