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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4-06-07 10:31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40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和相应的 整改措施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公司现将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经自查,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一)最近五年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 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海证券交易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浙江 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钱雪林、时任董事会秘书郭晓军予 1、浙江证监局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下发《关于对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2〕62 号),主要内容如下: 2020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7 10:31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方 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上午 10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3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钱雪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 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2024-06-07 10:31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轮电梯"、"公司"、"上市公 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 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本论证分析报告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中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公司将继续秉承"铁打"精神的企业文化,秉承稳健、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 念,积极把握电梯行业市场行情,抓住市场机遇,全面提高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 力,实现稳健增长。 (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把握发展机遇积极拓展区域市场,推动业务增长,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所处行业竞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4-06-07 10:31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 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15〕31号)等文件要求,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 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07 10:28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41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文件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本次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 审批、注册部门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 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8 日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07 10:28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二四年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告
2024-06-07 10:28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39 特此公告。 2024 年 6 月 8 日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有关 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 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 如截至最新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改变,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新一期 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自 2017 年 9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 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到账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前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因此,公司本 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09:05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35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2/23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 个月内 | | 预计回购金额 | 4,000 | 万元-8,000 万元 | | 回购用途 |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712.51 | 万股 | | 累积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32%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771.13 |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6.24 | 元/股-7.06 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 ...
梅轮电梯: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10 12:48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关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709 号 致: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梅轮电梯"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 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 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0 12:47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34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93,087,300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62.894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钱雪林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 888 号公司三楼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