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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 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其所 ...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1 / 10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切实 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相关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 ...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负责人,证券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 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 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 ...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 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环境、社会及管治政策等 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含一名独立董事。战 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 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人员组成应考虑董事背 景多元化,并尽可能覆盖财务、审计、风险、行业专家。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 ...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管 理工作,确保公司规范化运作,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以及《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管理是指:公司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对 董事长、总经理的授权以及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的授权。 第三条 授权管理的原则是,在保证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经营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程序化。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有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 第五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关。董事会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程序,在对重大事项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第六条 有关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划分: (一)本款所称重大交易,包括除公司日常经营活 ...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 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 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 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 ...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不少于两 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或人员,对公司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 "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 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并保 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鼎力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公司设立证券部,为董事会秘书分管的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 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 ...
浙江鼎力(603338) -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8 09:01
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鼎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