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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继雄
2024-04-25 14:46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继雄) 2023 年度,本人作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 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参 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占人 数不低于董事会全体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任职境内上市公司家数均不超 过三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为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戴继雄先生,男,1959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上海财经 ...
吉翔股份: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5 14:46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海勤[2024]-F-【006】号 致: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公告的《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4-25 14:4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因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业绩不达标,拟对 10 名激励对象所持 309 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 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 次激励计划")及其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4-25 14:44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 年 4 月 25 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具体请见公司 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已事先向我们提交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在取得我们事前认可后提交了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 上述交易均为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业务,交易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 格,公司对上述事项所履行的决策、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非关联 ...
吉翔股份:关于吉翔股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24-04-25 14:44
海勤律师事务所 HIGHKING LAW FIRM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海勤非诉字[ 2024 ]第 005 号 中国 · 北京 二〇二四年四月 IGHKING LAW FIRM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每勤律师事务所 HIGHKING LAW FIRM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海勤非诉字[2024]第 005 号 致: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执业的 律师事务所。本所接受委托为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 律意见书。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 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目之前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5 14:44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672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录 | 页 | 次 | | --- | --- | --- | --- | | 一、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1-2 | | | 二、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 1-2 |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6725号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锦州永杉锂业股份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2023年度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4-25 14:44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相关规定,对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2023 年度计 关于2023年度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4 月 25 日,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 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 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 值测试。经测试,拟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次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4-25 14:44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30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实施情况 1、2022 年 3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次激 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公告
2024-04-25 14:44
证券代码:603399 证券简称:吉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袁思迦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在取得全体监事同意后,由监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公司 3 名监事均参与了投票表决,并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即将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就 2023 年度的工作形成了报告。 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 ...
吉翔股份:吉翔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5 14:44
公司代码:603399 公司简称:吉翔股份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