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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江股份(60350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1:56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在第 一条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规定的职权范围 内行使职权。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可以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独立董事的选聘程序由《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规定。董事 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证 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 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
振江股份(60350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1:5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振 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 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和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公司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予以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但兼职人数与职工董事人数之和不得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由审计委员会成员兼 任。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经董事会批准并履行相关手 续后方可离职。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指总经理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解决重大的经营 管理活动决策事宜,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研究,从而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正确性、合理性,最大限度降低经营决策风险的经营管理会议,它对董事会负责 ...
振江股份(60350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1:56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情况紧急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振江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 ...
振江股份(6035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1:5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振江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五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 "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 ...
振江股份(603507)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1:5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管理工作,加强外部信息的报送和使用管理,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结合《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业务数 据及正在策划、编制、报批、审议、审核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其它特殊原因,有权要求公司报送信息的各级政府部门、 监管机 ...
振江股份(603507)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1:5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 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江苏 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制度。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 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 ...
振江股份(603507)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1:56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 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 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未经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不得操作该 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 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货币掉期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必须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五条 公司必须以自身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账户,不得使用 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 外汇汇率和外汇利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 ...
振江股份(603507) -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1:5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只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 原材料的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接受其他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得进 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 相同、相近或类似的期货品种,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因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 货持仓量应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五条 期货持仓时间应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日期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 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 实际执行的时间。 第六条 公司应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 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七条 公司应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 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套期保值保证金余额不超过 5,000 万元 ...
振江股份(603507)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1:5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控 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保障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 (二)保证所有业务活动均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 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并有效发挥作用,防止毁损、浪费、盗窃 并降低减值损失;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五) 防止、发现和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账面资产与实物资产核对相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 责,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制定、 完善和实施本部门的风险管理和控制制度,配合完成对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和控 ...
振江股份(60350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8 11:56
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实施;董事会应当 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负责办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证券管理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