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rsen(60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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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森科技(603626) -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2025-12-08 13:16
第一章 总则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董事选任制度 (一)依法合规原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是公司董事会成员,由 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选举产生。 第三条 职工代表董事的选任与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加强职工董事管理,充分发挥职工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确保职工在公司 治理中享有充分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民主选举原则; (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四)职工代表性与董事会专业性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职工董事代表职工参加董事会行使职权,与公司其他董事享有同等 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提名、选举、增补、更换(罢免) 及管理等事宜。 第二章 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六条 担任职工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公司在职职工,与公司有正式劳动关系;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好的群众基础,能够维护公司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
科森科技(60362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3:16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成员因辞任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 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辞去战略委员会职务。董 ...
科森科技(60362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8 13:16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 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应视同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应 ...
科森科技(6036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3:16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本规则"或"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规定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 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构和证券交易所, ...
科森科技(603626)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2025-12-08 13:16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公司经营中所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 策或所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相关证 券监管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露的其它信息。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 露的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将信息披露文件即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海 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并置备于公司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公司本身外,还包括如下人员 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 (二 ...
科森科技(6036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8 13:16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任、被解 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 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 辞任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起生效。除《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 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 ...
科森科技(60362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2-08 13:16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出席股东会的 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表决权总数等于该股 东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集中投 给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给数位候选董事。 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 视为无效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其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按照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份总数为基准计算。 第三条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以上,或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 ...
科森科技(603626)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8 13:16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保证公司总经理及高管层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总经理有效行使其 职权,依照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批准 后聘任或解聘。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 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根据实际按需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第四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五条 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经营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 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
科森科技(60362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3:16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一条 为优化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组成, 实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的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并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格。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即主任委员 ...
科森科技(6036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2025-12-08 13:16
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 他与公司或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得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依法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指使或以亲属的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 第一条 为规范对昆山科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买卖本公司股份行为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