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he Intelligent(603656)

Search documents
泰禾智能(603656)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09:30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 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和报送 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规范内部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广大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合肥泰禾智能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 ...
泰禾智能(603656)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4 09:3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小投资者对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意愿和诉求,保 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护工作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下列人员之外的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一)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以 下简称"单独计票事项"): (一)提名、任免董事;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 ...
泰禾智能(60365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09:30
第一章 总则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规范内部运作机制,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指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司"指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绝对控股或者虽不绝对控股但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指公司及子公司设立的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照执行。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公 司委派董事、经营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公司 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支持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除履行控股股东 职责外,不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 子公司的设立及治理结构 第五条 设立子公司要进行投资论证,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程序,经 批准 ...
泰禾智能(60365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09:3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 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 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 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须保 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 公司的内外部审计,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
泰禾智能(60365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09:30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 | |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泰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和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任期内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
泰禾智能(6036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09:3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 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合 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 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 ...
泰禾智能(60365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09:30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依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 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监督 和评价活动。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制 ...
泰禾智能(603656)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14 09:3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 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 ...
泰禾智能(60365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4 09:3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二〇二五年七月 | | | |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战略决策科学性,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如果在任期内 出现了不合适任职的情形时,该委员应该主动辞职或者由董事会予以换撤。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 ...
泰禾智能(6036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
2025-07-14 09:30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七月 1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 律法规)以及《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 | | | | |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联系,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管理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