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 UNION(603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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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2024-01-30 07:42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4-001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严一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严一丹女士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 2024 年 1 月 31 日起生效。 严一丹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 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严一丹女士在任职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尽心尽力,公司董事会对严一丹女士在 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 ...
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35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
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35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享有董事的一般职权,同时 ...
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35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3 年 12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锦和 ...
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35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经营管理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公司董事会负 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 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两名,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第九 ...
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2 10:35
证券代码:603682 证券简称:锦和商管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10 30 | 日 | 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日 10 30 | | --- | --- | --- | | 内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 | | 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 | | 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 30 | | 之日起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 30 | | 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 | | 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 | 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 …… | | …… | |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 | | 第一百九十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 | | 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10 60 | 日 | 之日起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日 10 60 | | 内在《上海证 ...
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35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 经济效益,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内控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控制 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内部机构和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工作。 第五条 公司依据经营规模和特点配备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 计人员应熟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业务流程,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 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调查研究 ...
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35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建 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 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 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 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 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 东大会负责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可 以设立副董事长。 第四条 董 ...
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35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第五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批准第七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金额(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 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且超过 3000 万元; (十七)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 ...
锦和商管: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2 10:35
上海锦和商业经营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确认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 ...